武汉市堤角公园(宝岛公园)停车场公开招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堤角公园(宝岛公园)停车场公开招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2021-M158
2、项目名称:武汉市堤角公园(宝岛公园)停车场公开招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租金底价:15.8112万元/年
5、租金单价:183元/个/月(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或低于租金单价的,其竞标均无效)
6、采购需求:对宝岛公园露天停车场72个停车位进行整体招租
7、租赁期: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满足承租要求的资产证明(个人不动产或存款证明,存款余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以及本人近半年稳定的银行流水);
(3)供应商如为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无失信记录;供应商如为自然人,须提供良好的个人征信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详见附件
4、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060号
联系方式:027-62305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7-85736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 吴梦
电 话:027-85736399 18062062942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现场领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为自然人领取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取表(格式详见附件2,自然加盖本人手印);
(5)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
(6)有失信记录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可现场缴纳)。
二、邮件或邮寄领取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603689802@qq.com。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领取;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领取;
(3)供应商为自然人领取的,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4)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取表(格式详见附件2,自然加盖本人手印);
(5)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
(6)有失信记录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
2、通过邮件方式领取的,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故障导致资料扫描件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代理机构发出文件采取到付方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的时效性及安全性,如因邮寄产生的如丢失、损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等情形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文件费用收取:代理机构在确认供应商报名信息后,供应商依据代理机构提供缴费信息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5、供应商提交所须资料扫描件的邮件时间须在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说明:
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如有需要,可致电027-85736399或3603689802@qq.com邮件索取相关资料
附件:2
武汉市堤角公园(宝岛公园)停车场公开招租项目
采购文件领取表
项目编号:HBDX-2021-M158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 (加盖公章/加盖自然人本人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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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无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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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领取凭证 |
□已提供 □未提供 |
*采购文件 领取方式 |
□ 现场领取 □ 邮件方式领取 □ 邮寄方式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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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代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 (仅限非自然人组织) □ 自然人(本人领取)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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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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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 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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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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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供应商名称”是指供应商的全称,“营业执照”是指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邮箱”必须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2.表格中打*号的是投标供应商必填项,请确保信息正确及完整,如有缺项或错项导致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上述信息填写核对无误后,供应商代表须签字确认。
附件3: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说明: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